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防范化解企业海外资产风险,国务院国资委委属事业单位物资流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立足新发展格局,牵头搭建了“海外资产流通平台”(测试版网址:https://test.cimetcc.cn)。为确保平台功能完善、契合企业实际需求,现就平台建设及试运行工作,向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有关背景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建设背景与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盘活国内存量资产、推动资源共享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明确指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内实践中,各部委及地方已建立起一系列成熟的资产盘活及共享矩阵,发挥了极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例如:
1.全国公物仓应用服务平台: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发建设,打破部门及层级壁垒,累计盘活资产超36万件,节约资金20余亿元,极大提升了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2.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由财政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打通了中央和地方的资产调剂共享信息通道。该平台现已覆盖全国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汇聚近20万条资产调剂共享和需求信息,大力推动了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与无偿划转,实现了资产梯度使用和物尽其用,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
3.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由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将超14.1万台(套)大型科研仪器纳入平台向社会开放,实现了我国高端科研资源的互联对接与充分共享。
4.地方及部委专业平台:如黑龙江省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平台全面推行“互联网+资产资源管理”;应急管理部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平台等部委级体系也纷纷落地,有效推进了系统内资产的修旧利废与调剂使用。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和共建“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我国各类所有制企业在海外形成了庞大的资产规模。然而,对标国内成熟的资产共享机制,海外闲置资产的流通渠道尚不畅通。建设“海外资产流通平台”,正是将国内“盘活存量”的成功经验向国际延伸的创新举措,对于服务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保障国家海外资产安全具有深远战略意义。
二、平台定位与解决的核心问题
“海外资产流通平台”依托数字化手段,主要致力于为企业解决海外资产管理中的三大核心痛点:
1.破除海外资产“信息孤岛”:针对海外项目完工后设备闲置、材料积压、跨国调配难等问题,平台提供统一的信息发布与匹配撮合机制,使海外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能像商品一样,在透明的规则下顺畅流通并实现供需匹配。
2.推进跨境资产流转“合规化”:海外资产处置面临复杂的属地法律、税务及外汇管制风险。平台将联合国内外顶级法律服务机构与数字智库,为企业海外闲置资产提供流通增值信息服务及合规性指导,大幅降低跨境交易与资产流转的法律及政策风险。
3.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与闲置浪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开透明地反映海外资产交易价格,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确保国有企业在“出海”进程中实现存量资产的有效盘活与保值增值。
三、征求意见内容及方式
目前,“海外资产流通平台”已上线试运行(测试环境网址:https://test.cimetcc.cn)。为打造高水平、专业化的跨国资产流转枢纽,现诚挚邀请各单位登录测试平台进行功能体验,并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1.平台业务架构设置:资产发布、价值评估、信息展示、撮合交易等模块是否满足企业海外资产处置的实际业务链条需求;
2.合规与风控机制:对跨境流转中的法律风险预警、数据出境安全及合规认证服务体系建设的完善建议;
3.数据接口与协同共享:与企业内部数字管理系统(ERP)、财务管理系统以及现有国内各类公共资产盘活平台互联互通的对接建议。
四、反馈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结合海外业务实际工作,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反馈至我中心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10–68214317
联系邮箱:wuliuguohe@cimetcc.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长青园7号院富洋大厦C座
感谢各单位对海外资产盘活流通工作的大力支持!
物资流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