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汇总
发布时间: 2013-10-21 文章来源: 中小企业信息网

        9月,各地政府使出“浑身解数”帮扶中小企业。四川省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将就财政资金、财政政策、税收、信贷、直接融资渠道、用地、人才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支持;河北省启动质量提升行动,小微企业将获得改善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等四项重点帮扶,围绕小微企业生产合格产品,帮扶将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山西省将进一步推动“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完善培育目标企业储备库,形成三个梯队的培育梯次。

  山西政府采购新政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针对山西省中小企业的市场状况、发展前景及实际困难,山西省相关部门通过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等政策措施,助力中小企业良性发展。

  山西省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对政府采购管理起点以下且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凡涉及公共利益的采购面向中小企业。在此基础上,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条件,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降低技术标准和资质要求,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或差别、歧视对待。

  针对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合同份额比重较少的情况,山西财政部门要求预算编制部门预留30%以上预算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要求给予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过程中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

  此外,山西省还减轻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中小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求采购单位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额度及方式等方面给予支持,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拖延。通过引入信用担保方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资金压力大的难题。

  针对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竞争能弱,山西还探索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息资料库,提供信息咨询、业务指导、法律保护等服务,规范采购,提高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川政府采购优先面向中小微企探索私募债券试点
 
  9月,四川省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就财政资金、财政政策、税收、信贷、直接融资渠道、用地、人才等方面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执行这一系列扶持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面向中小微企业严禁变相设门槛

  逐步扩大并用好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资金整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小巨人”专项资金、战略新兴产业资金、战略新兴产品资金等各类产业扶持资金都要把民营企业纳入其中统筹考虑。

  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纳入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兑现加速折旧政策。

  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同等享受政府专项补助。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严禁通过设定附加条件变相对民营企业设置门槛。

  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最高可贷200万

  优化金融机构贷款增量财政激励奖补政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补比例。将参与国库现金管理的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额度作为计算分配国库现金存款额度的重要因素。

  省级财政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对符合条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或费用补贴。

  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可由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财政部门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对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企业或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年底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

  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存贷比考核、资本计量、不良贷款容忍度、监管评级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推动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做实专营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

  支持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支持外向型民营企业通过订单融资、协议融资、境外人民币借款、内保外贷等方式实现跨境融资。

  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开发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出口退税质押、收费权收租权质押等贷款产品。

  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增资扩股、重组改造。各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要提高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收费的透明度,严禁附加不合理条件。

  探索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

  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利用资本市场推动民营企业并购重组。充分利用好国家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的政策举措,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股转系统融资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以股权、信托、租赁、债务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

  积极探索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拓宽保险覆盖面和保险资金运用范围。

  培育和发展标准厂房租赁市场

  支持民营企业采取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鼓励节约集约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工业项目在原土地上增加厂房建筑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增收或调整土地出让金。

  大力培育和发展标准厂房租赁市场。

  招用、培训高校毕业生均有补贴

  扩大紧缺技术工种技能培训,对经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和工艺美术大师资格的,由当地政府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延至2014年底。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落实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对民营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

  民营企业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外国专家或高技能外国人才以及外省“两院”院士,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年在我省实际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的,政府在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
 

  山东省13万户小微企业自9月1日开始免征营业税 
 
  自9月1日纳税征期开始,山东省约有13万户小微企业将享受到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

  本次的优惠政策只涉及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不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标准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湖南出台措施鼓励劳动密集型和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 
 
  9月,湖南省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的若干措施》。

  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措施规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下同),新招用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同)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新招用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新招用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社会保险具体补贴办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的,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给予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补贴

  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新录用没有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40%,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被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河北省启动质量提升行动 小微企业将获四项重点帮扶
 
  9月,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质量提升行动拉开帷幕,小微企业将获得改善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等四项重点帮扶,围绕小微企业生产合格产品,帮扶将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

  小微企业将在四个方面获得重点帮扶:改善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对能委托下放的生产许可工作环节积极研究委托下放,实现许可关口前移,方便小微企业申请办证;积极推行行政许可网络办公系统,降低小微企业申证成本;积极开展产业政策、许可证法规以及技术规范的宣贯培训,帮助小微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完善生产条件,规范生产流程,以合格的产品赢得市场的认可;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分类监管,按照总局和省局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有关要求,创建小微企业风险预警及分类监管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库,实现企业产品质量、生产状况、资质保持等基础信息的采集、更新和分类。

  除了小微企业或重点帮扶外,河北省将继续开展“进万企、送服务、促提升”活动,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引导大型企业争创优质产品,推动中型企业创建品牌产品。在巩固去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指导各设区市筛选200家列入全省第二批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开展动员学习,聘请专家免费为企业讲解宣贯《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推动全省企业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运用政府质量奖励机制激励促进企业加快推进步伐,提升管理水平。

  中型企业创建品牌产品成为重点。河北省将督促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做好首席质量官任职前培训工作。动员企业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双百优”(百项质量管理优秀成果、百个质量管理优秀班组)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努力创建自主品牌。组织部分专家在全省开展“品牌培育企业行”活动,深入企业一线提供管理、技术、营销、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服务。
 
  江西1700万元创新基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输血”
 
  9月,江西省财政厅下达了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1700万元,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这一专项资金主要对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大的市场容量、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江苏省中小企业成立公共技术服务协会 
 
  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协会9月在南京成立,这是江苏省首个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门协会,由省经信委主管。

  江苏省目前有150万家各类企业,其中99%是中小企业。全省已建成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227家,每年为10万多家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化解中小企业创新过程中面临的资金、人才短缺等难题。
 
  浙江出台政策促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9月召开的浙江省政府新闻布会称,浙江省将从税费优惠、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促进小微企业的转型升级。

  浙江省小微企业数量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7.4%。作为浙江省经济的特色和活力所在,小微企业也是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但浙江省小微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产业低端、传统产业比重偏大;“低、小、散、弱”以及存在安全隐患、能耗高、污染大等。

  浙江将从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及创业发展空间入手,通过改进小微企业传统制造模式、促进小微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引导小微企业整合重组等方式,促进小微企业集聚、集约发展。

  浙江还将在税费、财政、金融等多个方面给予优惠,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山西省将培育三个梯队“小巨人”企业
 
  扩大初创期企业规模,促进成长期企业成长,推动壮大期企业做强。山西省将进一步推动“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完善培育目标企业储备库,形成三个梯队的培育梯次。

  山西省中小企业“小巨人”培育工程将按照初创期企业、成长期企业、壮大期企业“三个梯队”联动发展。三个梯队具体分为:着力扩大初创期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群体规模;促进成长期企业(销售收入4500万元以上)加速成长;推动壮大期企业(销售收入7000万元至9000万元)做大做强,整体推进“小巨人”培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将对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开展调查,摸清底数,选择一批具有科技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较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进入培育目标企业库,跟踪企业运行情况,确定培育梯次,根据不同发展期的企业的特点,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和培育工作。目前,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已经向各市推荐1151家培育目标备选企业,其中145家获得科技型企业称号。

  在梯队培育中,山西省更注重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将结合特色资源的开发利用,培育发展一批以原材料深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特色食品加工、现代农业和文化旅游业等为主的资源开发和加工类“小巨人”企业,还将延伸传统产业链条,指导企业发展精细化工、节能环保、综合利用等。
 
  江西1700万元创新基金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9月,江西省财政厅下达了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1700万元,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江西省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其中包括许多极具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了加大对初创期企业的帮扶力度,江西省财政厅充分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政策,积极为企业申请创新基金资助。

  这一专项资金主要对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大的市场容量、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山西省千名小微企业主上创业课
 
  9月,2013年中小企业“3个1”经营者素质提升工程启动,9月底前,山西省工商联将完成对1000名有潜力的小微企业经营者创业能力的培训,每个学员安排不低于48个课时。

  1000名有潜力的小微企业主将优先在山西省级创业基地的创业者中选择,或者是成立2年以上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年龄在50周岁以下,自身素质高、身体健康且无不良记录。

  本次由山西省工商联承办的培训主要是为了提升小微企业主的创业能力,通过培训,增强小微企业主自身的奋斗激情,提高创业信心,创新思维方式,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除了在心态上培训,还将提升小微企业主对于行业、政策的认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把握市场发展趋势的能力,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除对1000名小微企业主进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外,山西省还将在10月底前完成对10000名小微企业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每个学员安排不低于32个课时。山西省要求参加小微企业专题培训的管理人员,所在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好、有发展潜力、管理规范、安排就业能力强、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度、产业带动链长。山西省中小企业局相关人员表示,专题培训主要是为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激励企业管理人员,使各个岗位的人员在企业的营销和商业模式、销售、财务、生产、人力资源、研发、安全等目标方面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