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流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务院国资委委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
(一)项目发展处项目负责人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法学类(经济法、国际商法、民商法等方向优先);
3.具有独立市场开拓及法律事务处理能力;
4.有相关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
5.中共党员优先。
(二)项目发展处项目负责人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管理学、经济学、文学、产业经济等相关专业;
3.具有市场营销、宣传推广、业务拓展或投融资管理相关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
4.熟悉产业分析、行业研究,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及商务洽谈能力;
5.有大型项目策划或执行经验;
6.中共党员优先。
(三)会议论坛处项目负责人1人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会议会展等相关专业;
3.具有举办5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论坛经验,熟悉活动策划与执行流程;
4.能独立负责招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5.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
6.有国企和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7.中共党员优先。
(四)宣教培训处项目负责人1人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职业教育、市场营销、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具有5年及以上培训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项目管理经验;
4.熟悉职业教育培训市场,具备市场渠道开发能力;
5.能独立负责培训项目研发、实施及监督;
6.国企或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7.中共党员优先。
(五)涉外服务处3人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外语类、翻译、国际商务相关专业;
3.对印尼语、英语熟练听说读写,了解印尼地区文化,能够完成中文、英文、印尼语互译工作;能够在各类会议、商务洽谈时准确进行口译;
4.熟练使用Microsoft Office等办公软件,能够高效处理文档。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信息检索能力,能够快速适应不同领域的翻译需求;
5.细心、耐心、责任心强,注重细节,能够保证翻译质量;能承受压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六)经贸合作处2人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等相关专业;
3.熟练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能够完成中英相关文件的互译工作,掌握多语种的优先;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工作应变能力;
5.具有与经贸合作处业务吻合,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等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经验者优先;
6.中共党员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制成压缩文件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wuliuguohe@cimetcc.cn,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标题按“社招+姓名+报考岗位+毕业院校+专业+最高学历”格式注明,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材料:①应聘人员完整填写的《物资流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需报签字后的pdf文件);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本首页照片、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学历、学位相关证明等;③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④主要成果作品、主要工作经验等,以word文件或pdf文件报送。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上述材料1、2、4项为必须,3为非必须。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6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综合素质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1。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5:1的,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8日。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水平、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素养,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内容的测试。
笔试、面试时间:2025年7月-8月,具体时间再行通知。
(四)考察
综合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如遇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考察时间:具体时间再行通知。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入职体检应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要求
(一)上述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变更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214317 张老师
备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