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流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 党组织内部建设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7-30 文章来源: 物资流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

第一章 党的建设制度

 

        一、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单位,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支委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支部支委委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能够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党支部书记还应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

        三、注意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改善领导班子的结构。

        四、领导班子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五、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党支部大会。

        六、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

        七、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活动,包括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等。

        八、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表彰优秀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要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或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处置。

        九、教育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十、教育和监督党员履行义务,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及其它公益活动。

        十一、严格党的纪律,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违纪党员要及时严肃查处。

第二章 党建工作责任制


        十二、党建工作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业务、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十三、党支部责任分工

        (一)党支部职责

        1、党支部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支部支委委员工作联系制度。每个支委委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

        3、坚持党支部集中每周五下午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实行支委委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学习辅导。

        4、支委委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支部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中心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二)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职工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6、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各支委委员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纪律检查委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提出党支部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收集和整理党小组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组织工作。

        4、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预备党员的转正的手续。

        5、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6、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等。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1、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政治理论、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基本路线和时事政策。

        3、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工作,负责本支部的通讯报道工作。

        4、组织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体活动,对东精神文明建设。

        (五)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1、经常检查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上级纪委反映本单位党风状况和党员遵守纪律情况。
        2、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对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实施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六)党支部青年委员的职责
        1、拟制党支部青年工作规划。
        2、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工作。
        3、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
        4、指导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

        5、抓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和考核、培训。

        6、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7、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8、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青年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

        9、帮助团组织创造开展团的工作的条件。

        十四、责任考核

        1、党支部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目标责任书考核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和支委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4、党办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十五、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不负责任,致使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直接负责人以党纪处分;

        2、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节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人以党纪处分;

        3、职能部门人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4、在年度党建工作中,单位党支部业绩不突出且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
 

      第三章 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十六、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是促进党建工作不断出成果、上水平的有效措施,是激发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强大动力。

        十七、按照中心党支部的目标要求和考核标准,重点考评班子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十八、党支部对各支委委员进行定期检查,年底考评。

        十九、采取支委委员自评、群众测评、组织鉴定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分为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二十、将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标准,每年按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党内外群众评测,形成重群众评价、重业务水平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二十一、坚持定期检查考核与经常性督促指导相结合,党支部可聘请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党务干部担任督导员,按要求对党建工作进行督导。

     
  第四章  党风廉政制度

 

        二十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党内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十三、定期对党员开展党纪教育、廉政为民教育,增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严肃执纪的自觉性。

        二十四、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二十五、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教育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十六、加强党的组织纪律,严肃党内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非组织活动。

        二十七、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企业服务办实事、办好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

        二十八、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遵守党纪国法,不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亲属及子女捞取好处。

        二十九、倡导勤政、廉政、务实的工作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踏实认真工作,本本分分做人,抵制浮夸虚报,弄虚作假,哗众取宠的不良倾向。

        三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不大吃大喝,不铺张浪费,不挥霍公款,不贪占公物,不行贿受贿,不讲排场,不摆阔气、大操大办,杜绝贪图享受的奢靡作风。

       
第五章  党支部学习制度

 

        三十一、每周五下午全体党员过组织生活,每月集中交流讨论学习时间不少于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上党课,每年外出学习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理论学习考试不少于1次。

        三十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每年开展“四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即:看一次展览、听一次党课、观一次专题片、重温一次入党誓词。

        三十三、做到有学习方案、学习计划、学习辅导材料、学习记录、考勤登记、照片资料和新闻报告。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集中研讨、专题讲座、等为主要形式,利用网络交流微信学、推送每日一段学等形式组织学习。

        三十四、支委委员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三十五、集中学习时要进行考勤登记,考勤记载要实行签名制。纪委委员组织不定期调阅一次党支部活动笔记以及主要负责人和各支委委员的学习笔记;年底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第六章 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制度

 

        三十六、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全年工作目标。

        三十七、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到班子支委委员,既要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又要发扬团队协作精神,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三十八、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调查研究,切实帮助职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三十九、围绕单位改制、发展和稳定做文章,积极争取领导重视,争取资金、要政策、拓展项目,尽快使中心走出困境。

        四十、班子支委委员人人出主意,个个想办法,为中心的发展献良策,贡献智慧,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四十一、把工作落到实处,每周一召开班子碰头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提出本周工作要求。每月召开一次班子办公会,交流工作动态,研究分析情况,提出工作意见。每年年中、年末组织两次工作检查,搞好工作评比,做到奖罚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