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认为,小微企业是促创业、保就业、活跃市场的生力军。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减轻税负、助力小微企业成长的措施,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
国务院:小微企业减税范围再扩大
发布时间:
2014-06-11
文章来源:
中小企业信息网